GB 14881-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于2026年9月2日正式落地实施,
本次标准修订的重点关注内容汇总如下:
章节 | 内容 |
3 选址及厂区环境 | 厂区环境:增加“植被种类、农药及肥料品种及其施用方式应防止污染生产区域。” 增加:食品生产场所内不应饲养与生产无关的动物。 增加:厂区内建筑施工和整修期间应采取分隔等适当措施避免对食品生产区域产生影响。难以分隔时应有必要的防范措施。” |
4 厂房和车间 | 设计和布局:增加“不同清洁程度作业区应分别设置工器具清洁消毒区域。” |
墙壁:增加:与外界相通的穿墙管道四周不应留有孔洞和缝隙,防止虫害侵入。 | |
门窗:增加:门的表面应平滑、防吸附、不渗透。清洁作业区和准清洁作业区与其他区域之间的门应能及时有效关闭。物料传递口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交叉污染。 增加:应急逃生门以外的与外界相通的,以及非全封闭的加工过程的生产车间门口应安装防蝇帘或风幕机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防止蝇虫进入。使用防蝇帘的,防蝇帘应覆盖整个门框。使用风幕机的,风幕应完整覆盖出入通道。 | |
5 设施与设备 | 排水设施:增加“应定期检查地漏封闭性能的有效性,带水封的地漏避免水封干涸。必要时应设置固体废弃物收集装置,防止固体废弃物进入管道。” |
清洁消毒设施:增加“应设置专用的区域放置清洁剂、消毒剂和消毒工器具等设施,避免交叉污染。” 增加:可移动设备或可拆卸器具的清洁消毒应避免交叉污染,必要时应设置专门区域或清洁消毒室。 | |
通风设施:增加“应根据生产需要,对容易产生粉尘的生产区域安装除尘设施并定期清洁。” | |
生产设备一般要求:增加:与设备连接的主要固定管道,应标明管内物料名称及流向,并定期检查,防止损坏、泄漏。当管路上设有防混阀或转换板等时,应定期检查,防止泄漏,避免污染。 | |
| 厂房及设施管理:增加:更衣室、风淋室和卫生间等应定期清洁消毒,保证卫生。 |
人员管理:食品加工人员改为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査。疾病类型有所变化,增加“霍乱、副伤寒” 增加“食品生产人员每天上岗前应检查健康状况 | |
虫害管理:增加:“若虫害消杀由有资质的专业服务商进行,应保留相应记录。” | |
废弃物:增加“废弃物存放设备及场所应定期清洗,必要时消毒。” | |
工作服:增加“清洁作业区的工作服宜在款式、颜色或标志物等方面进行明显区分。不同作业区的工作服应在规定的区域中使用,不应混用。” 增加“可根据需要设卫工作服清洗间。应有保证已清洗的工作服不被污染的措施 增加“宜选择防静电吸附的材料。 | |
7 食品原料、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管理 | 一般要求:增加“禁止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及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
10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 增加:委托贮存、运输食品的,应对受托方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进行审核,并监督受托方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运输食品。受托方应保证食品贮存、运输条件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加强食品贮存、运输过程管理,应如实记录委托方和收货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
12 人员培训 |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的基本原则和操作规范,能够判断潜在的 食品安全风险,采取适当的预防和纠正措施,确保有效管理。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
13 记录和文件管理 | 增加: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
